甲方:
乙方:
应乙方要求,甲方将游乐场海盗船北侧场地 平方米( 米 米)租给乙方使用。具体事项约定如下:
一、经营期限为: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;
二、租金确定为 元(大写: 整);
三、经营项目为 , 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增加经营项目;
四、乙方必须遵纪守法,信守合同条款,善待顾客,若发生违法违约或顾客多次投诉,须及时整改,若整改无效,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租金不予退还;
五、乙方在经营活动中,要切实保障安全,排查各种事故隐患。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,由乙方全责独立承担,与甲方无涉。
六、水电费用乙方自理,定期结算给甲方;
七、卫生保洁实行门内、门前包干,集中统一收集放置垃圾,由甲方统一运走,乙方支付甲方垃圾处理费 元/月。
八、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,同待条件下,乙方拥有优先租用权。
九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,出于不可抗拒原因譬如:自然灾害、战争、动乱、政府土地征明、部队场地收回等,导致同合终止,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,但是租金可以根据未使用时间按年度比例退还。
十、合同终止后,乙方有权拆走自己投入的设施,但是因拆迁赔偿产生的所有收益均归甲方所有,与乙方无涉。
十一、本合同一式四份,双方各持两份,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同等有效,之前相关合同声明作废。
甲方(公章):_________ 乙方(公章):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